问题:
二、深圳接收市外高等院校非深圳生源全日制毕业生的条件是什么?
三、深圳生源或深圳市内院校的毕业生,没有落实接收单位,如何办理手续?
四、已经在深圳办理了接收手续,现与单位解除协议,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五、毕业后户口和档案关系转到了学校当地或生源地人才中心,深圳如何办理接收手续?
六、接收“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中,招生名册该如何提供?
八、深圳生源或深圳市内院校的毕业生,在毕业后若暂未落实单位,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档案挂靠手续,还能否以毕业生身份报考深圳公务员、职员?
解答:
答:没有。
二、深圳接收市外高等院校非深圳生源全日制毕业生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为其办理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手续:
(一)审核类毕业生
1.毕业院校为国家教育部或省属院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院校名单见:http://www.szhr.com.cn“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业务指南--政策法规)
2.我市院校毕业生;
3.我市生源毕业生。
(二)审批类毕业生
1.毕业院校不在国家教育部或省属院校之列,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
2.未取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3.专科毕业生。
三、深圳生源或深圳市内院校的毕业生,没有落实接收单位,如何办理手续?
答:办理手续有两种方法:方法一:可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挂靠手续。
方法二:可将关系在学校免费保管两年,在这两年期间内,若找到单位接收,可通过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接收手续;
注:深圳生源和深圳市内院校毕业生具有派遣资格的,可在从毕业时起4年内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但是,为避免延误办理转正定级、社会保险等事项,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应及时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毕业接收手续。
四、已经在深圳办理了接收手续,现与单位解除协议,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答: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须在学校派遣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具体做法:
(一)原接收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改派申请(个人申办的向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单位出具的解约意见(个人申办的由人才中心出具)、《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报到证》)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业务受理窗口;
(二)人社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出具《深圳市接收院校毕业生改派联系函》;
(三)原接收单位依据《深圳市接收院校毕业生改派联系函》将毕业生档案退回其毕业院校,已经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须凭此函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四)毕业生办理完毕以上手续后,携带《深圳市接收院校毕业生改派联系函》返回毕业院校,由毕业院校按其就业意愿重新办理派遣手续。
五、毕业后户口和档案关系转到了学校当地或生源地人才中心,如何办理接收手续?
答:办理接收手续有两种方法:方法一:在毕业一年内,可通过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方法二:可在生源地人才中心办理挂靠手续,满一年转正定级后,按照在职人才引进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接收“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中的招生名册该如何提供?
答:到本科毕业院校的招生部门,将招生名册的原件复印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招生部门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然后由接收单位将所需材料一并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通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手续:
(一)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
(三)我市院校毕业生;
(四)我市生源毕业生。
注:上述条件中所称重点引进类专业,参见《深圳市2010年研究生和本专科重点引进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szhr.com.cn“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业务指南--政策法规)。
八、深圳生源或深圳市内院校的毕业生,在毕业后若暂未落实单位,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档案挂靠手续,还能否以毕业生身份报考深圳公务员、职员?
答:这种类型的毕业生,可以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挂靠两年(从毕业之时起算),在这两年期间内,即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深圳公务员、职员考试,也可以按照社会人员的身份报考。
答:审核结果的查询主要通过申报单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755-82107156)查询两种方式。